小良热带海岸带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
站点介绍
小良站科研科考活动管理细则
作者: 小良站 更新时间: 2024-02-25

第一条 小良热带海岸带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以下简称“小良站”)的站区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小良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进行科学研究、开展科普教育的重要基地,肩负着生态环境长期监测与研究的任务。作为生态学研究的综合平台,越来越多的科研科考活动在这里开展。

第二条 为规范站区的科研、科考活动,使科研、科考平台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与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和条例,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的有关规定以及小良站的管理制度,在原细则基础上修订,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小良站是站区开展科研科考活动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鼓励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学校等利用小良站资源开展各类科研、科考活动,在站区开展的所有科研科考活动,适用本管理细则。

第五条 除小良站的工作人员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在站区内开展科研、科考活动,应提出书面申请或网上预约,经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提出在站区开展科研科考活动申请时,应说明活动的目的、资助来源、基本活动方案、负责人与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小良站科研科考活动申请表》)

第七条 需要在站区内取样分析、设置样地、布置观测仪器、建设试验设施等所有可能造成原貌破坏的科研科考活动必须征得小良站的同意。本细则实行之前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限时补办手续;对于危及永久样地、长期试验准确性的,限期清除。

第八条  经批准的科研科考申请,在站区开展科研科考活动。对未获批准的单位和个人,管理机构有权采取制止、教育、直至送公安机关处罚等措施。

第九条 依据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的数据管理条例,在本区内开展科研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活动结束时,向管理机构拷贝一份活动过程的所有资料和数据作为存档,管理机构的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使用这些资料和数据;利用小良站科研平台所发表的成果应注明数据来源,并及时提供成果副本(如发表论文、报告等)。定位站对及时提供其成果副本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对未来在本区开展的活动提供更多支持。

第十条 在站区内开展科研、科考活动因意外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等与小良站无关。

第十一条 小良站负责科研、科考活动的野外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符合规定的试验设施及科研、科考活动受到保护。

第十二条 本细则所涉及的科研科考活动包括: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科学考察、野外科普教育、野外测量、样品(如水、土、动植物、空气等)采集等。

第十三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小良站。

第十四条 本细则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良热带海岸带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

二〇二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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