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小良站公务车辆管理,有效保障站公务活动,节约车辆运行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用车安全,根据《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使用仅用于定位站的公务活动,以及园的临时调度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二、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日常定期保养、维护,以及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等。
三、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每次车辆使用完毕,均须登记使用人员、使用时间、使用地点、行驶里程、路桥费、汽油费、停车费等(车上备有登记本),每季度、每年度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汇总上交车辆管理台帐。
四、车辆使用人员仅限本站职工,并具有3年以上驾龄,且取得园车辆管理部门“非专职司勤人员驾驶公务车辆”审批备案。
五、车辆钥匙由站长和副站长管理,使用车辆需征得站长或副站长同意,并向管理人员报备用车地点、用车时间。
六、节假日车辆实行封存管理,如确因公务需要使用车辆,需事先取得园车辆管理部门的“节假日公车使用”审批方可使用。
七、使用车辆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的行车准则,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车辆使用人员对公务用车期间的安全问题、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扣分、罚款)负责,承担因个人驾驶原因出现的事故责任。
九、遵守办理公务期间的约定线路,不得借机公车私用,或者转借他人使用。
小良热带海岸带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
二〇二二年三月